1、所有申请人必须本人亲自前往中心递交材料。
2、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递交申请。
3、外领区人士必须提供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建议签发满3个月以上)或公安局开具的居住证明。
4、需要申请人提供真实、明确的出行目的和行程。领馆有可能需要补真实的机票、酒店确认单,并且要与交资料时提交的机票酒店单一致。
5、如有出行计划,请尽早办理。在未获知签证结果并拿到护照前,建议不要支付交通、住宿等旅行费用。
请用单位抬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请参考网站模板)
1、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2、申请人姓名、职务、月收入和工作年限;(如有提供工资对账单,月收入需和对账单显示金额一致)
3、行程目的、确切的准假时间、出行费用由谁负责、单位为申请人保留职位;
4、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字并盖公章,并打印签名人的名字和职务,签名人不可以是同行人或者申请人本人。
请提供出资人(如配偶,父母或子女)所在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需说明:姓名、职务、入职时间和月收入,用公司正式信头纸打印,并加盖公章,相关负责人签名,注明签名人的职务,姓名;(注:如已婚,一定要提供配偶的在职)
1、在读学生,请提供学校证明,需用学校正式信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申请人姓名、就读年级/专业和允许其请假出国,该证明材料上须标明学校的地址、联系方式,加盖学校公章,还须写上学校领导/班主任的职务、姓名并由其亲笔签字;(请参考网站模板)
2、如果近期毕业,请提供毕业证书或者学校相关证明原件。
未成年学生请提供: <br/>1、经外交部认证与经济依附人(一般为父母)的出生公证或监护人关系公证原件(例如未成年人为领养)(以上2选1);
2、如父母一方或双方不同行请提供不随行同意公证书原件,并经外交部认证,
3、上述公证书的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1.如申请人未婚无经济能力,提供父母亲在职证明,父母所在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需说明其姓名,职务、入职时间和月收入,申请人此行费用由谁支付。用公司正式信头纸打印,并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名(注明签名人职务,姓名)
2、如申请人已婚无经济能力,提供配偶的在职证明(要求如上)
1、经外交部认证与经济依附人(一般为父母)的出生公证或监护人关系公证原件(例如未成年人为领养)(以上2选1);
2、如父母一方或双方不同行请提供不随行同意公证书原件,并经外交部认证,
3、上述公证书的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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