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学教授为留学生的亲属做担保时:邀请人持“留学”在留资格在日居住,由所在学校的常任教授或准教授作身元保证人时,该教授或准教授在提交身元保证书及在职证明书后,住民票及有关收入的证明材料可免予提交。
2.日领通知,外国人做身元保证人时,担保人提供的在留卡,必须要3年的停留期才能做担保人,请知悉。
3.福建颁发的护照并且在福建生活居住的暂不受理。
4.日本所有类别被拒签,都必须半年之后才可再申请。
5. 疫情期间,只受理以下情况:
日本探亲
1)探亲目的“短期滞在”赴日申请人中,身份为日本人/永住者二等亲以内的亲人以及定住者一等亲以内的亲人
2)处于家族分离状态且跟家人团聚必要性被认可的,且为“家族滞在”或“特定活动(仅限部分类别)”在留资格持有者
关于2等亲和1等亲的说明
二等亲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堂/表也可)、孙子女、外孙子女;还有姻亲方面的嫂子、连襟等。
一等亲包括血亲的父母和子女,一等姻亲的岳父母、妻或夫。
1.当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不属于广东,广西,海南时, 需提供以下资料。
(1)居住证复印件
(2)①有效的社保缴费明细原件+②在短期内可以确认领取到居住证的办理回执(注:如仅提供社保缴费明细 无法入馆;如提供社保证明+居住证回执,仅能试送,领馆不一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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