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护照签发地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台湾省,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的申请人。
1.此签证有效期即为签证停留期,所以需要指定签证生效时间。 2.此类别签证为电子签证,出签后使用A4纸打印并附带护照原件一同出境和入境。 3.电子签系统会出现网络波动或者系统维护等情况,强烈建议签证未出请不要预订机票。
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