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
根据户口所在地划分领区:上海、浙江、江苏、江西、安徽为上海领馆受理;其他地区为北京领馆受理
办理需知:
1、5年内录取过指纹的18岁以上申请人可无需再录指纹,可委托代交申请。如18岁以下未成年人即使已经录取过指纹仍需要本人前往签证中心递交申请。
2、个人名下银行流水最后打印日期必须距离递交当天七天内。
3、使馆在合理的情况下,在审理签证申请的过程中有可能索要材料清单以外的材料,请申请人必须提供个人常用邮箱,领馆会以邮件方式联系补充。
4、申请人须提供真实的出行目的和行程安排,资料经过签证官审理完毕并批准您的签证后,须在5天内以邮件方式补充往返机票确认单,审核完毕才能返回护照。
请用单位抬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请参考网站模板)
1、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2、申请人姓名、职务、月收入和工作年限;(如有提供工资对账单,月收入需和对账单显示金额一致)
3、行程目的、确切的准假时间、出行费用由谁负责、单位为申请人保留职位;
4、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字并盖公章,并打印签名人的名字和职务,签名人不可以是同行人或者申请人本人。
芬兰公司或者芬兰活动主办方发出的邀请函原件,需使用有公 司正式的信头纸,需加盖公章并签字,并包含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 ˙出行的目的,目的地和访问时间; ˙详细的日程安排 ˙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的单位或个人; ˙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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