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
1、按照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及护照签发地划分:广东、广西、福建、海南、湖南、云南、贵州为广州领馆受理;上海、安徽、江苏、浙江、湖北、江西为上海领馆受理;其他地区为北京受理。如不在本领区递交需要提供签发三个月以上的居住证,如没有办理居住证,可以打印个人近半年社保记录。
2、三个月内被任何申根国家拒签过的申请人,不能递交希腊申请。
办理需知:
1、必须本人前往签证中心递交材料,未满12岁的小孩可由监护人委托代交申请。
2、申请商务类别必须提供邀请函原件,扫描件不受理。
3、职务是教师请提供需提供教师证复印件。
4、5人或5人以上的团队无法一起递交,会被领馆要求申请ADS类别,建议拆分不同日期递交,且不能在同一酒店、机票订单显示不在同一天递交的同行人姓名。
请用单位抬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请参考网站模板)
1、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2、申请人姓名、职务、月收入和工作年限;(如有提供工资对账单,月收入需和对账单显示金额一致)
3、行程目的、确切的准假时间、出行费用由谁负责、单位为申请人保留职位;
4、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字并盖公章,并打印签名人的名字和职务,签名人不可以是同行人或者申请人本人。
1、出资方所在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需说明其职务、入职时间和月收入,用单位抬头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2、出资方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在读学生,请提供学校证明,需用学校正式信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申请人姓名、就读年级/专业和允许其请假出国,该证明材料上须标明学校的地址、联系方式,加盖学校公章,还须写上学校领导/班主任的职务、姓名并由其亲笔签字;(请参考网站模板)
2、如果近期毕业,请提供毕业证书或者学校相关证明原件。
(父母双方都随行,只需做出生或法定监护关系公证认证)
1、与经济依附人(一般为父母)出生或法定监护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
2、如父母一方或双方不同行请提供亲属许可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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