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本旅游/商务拒签,都必须半年之后才可再申请。
2.符合要求申请人的配偶以及子女也可以申请此类别,需另提供证明配偶·子女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等),
如果主申请人已出签证,则附上主申请人护照首页,多次签证页复印件申请,短期多次往返签证持有者的配偶和子女也可申请短期多次往返签证,但原则上仅批有效期为1年。
3.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并非一定发给 多次签证。最终结果由领馆审查决定。请取得签证后,确认签证的有效期和停留期。
4.持“短期滞在”日本签证的申请人一年内在日停留总天数不得超过180天;
5. 疫情期间,该类别签证可以递交,但是出签时间不定,请不要提前预定机票酒店,以免造成损失!
1.请用工作单位正式信头纸打印,公司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行程目的;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费用承担方以及准假证明。(请按照网站模板提供)。若属于在办事处上班但办事处没有注册公司的情况下,(请按照网站模板提供)
符合下列1.以及2.所述条件的申请人
1、首次赴日目的不是探亲访友或者观光旅游
2、满足下列(1)~(6)任一条件的企业中的任职人员(包含IT技术员(注1))
(1)国有大中型重点企业的任职人员
(2)上市企业(包含在第三国・地区上市的企业)的任职人员
(3)各驻华使领馆管辖区内中国日资企业商工会(包含各市日本商工俱乐部)等的会员企业、且有日本国内的经营基地或国内联系方式的日资企业(包含驻在员事务所)的任职人员
(4)由日本、中国以及第三国・地区上市企业投资的合资企业,子公司,分公司等的任职人员
(5)和日本上市企业有频繁业务往来的企业的任职人员
(6)在过去三年持日本商务签证访问过日本,且因短期目的多次访问过除日本以外其他G7成员国(G7成员国: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意大利、法国、德国)的在职人员;或者在过去三年持日本商务签证访问日本3次以上的在职人员(注2)
(注1) IT技术员是指,拥有利用电子计算机有效处理信息技术能力的人员,是电子计算机,网络服务器,软件技术,系统开发、维护、运行等信息处理方面的专家。
(注2) 护照上要贴有G7成员国颁发的签证(申根签证必须为德国、法国、意大利所颁发的)以及多次入境G7成员国二过或者以上的记录(入境成员国不能为同一个国家)。
1.多次赴日目的说明材料(如实完整填写多次往返签证申请理由书,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注:申请表上需注明短期多次往返签证的理由,今后赴日访问计划需有体现五年内的大概访问时间)(网站有模板下载)
符合下列1.以及2.所述条件的申请人
1、首次赴日目的不是探亲访友或者观光旅游
2、符合下列(1)~(6)任一条件者
(1)有相当程度业绩的美术、文艺、音乐、戏剧、舞蹈等领域艺术家,或者是人文科学(文学、法律、经济学等)、自然科学(理学、工学、医学等)领域的学者。
(2)持有国家或者国际资格证书的现职律师、注册会计师、专利代理人、司法代书人、公证人、医生
(3)公认为有相当成绩的业余运动员
(4)全国、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其前任代表,全国、地方政治协商会议委员及其前任委员,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中担任处长以上职务者
(5)在大学任讲师以上职务者(仅限全职教师)
(6)在国立、公立的研究所、美术馆、博物馆、图书馆中担任处长以上的职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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