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超过12岁的申请人,都必须本人前往签证中心递交申请,未满12岁的申请人,可由直系亲属代交申请。
2、外领区人士必须提供签发超过3个月的有效居住证原件。
3、必须至少提供5个工作日递交材料,否则需要写声明。
4、所有材料的原件须在面交资料当天带上,签证中心工作人员核对复印件资料的真实性后会直接退还原件。
5、签证申请递交之后,领馆可能会打电话给申请人公司或本人进行调查,请申请人做好相关准备并熟悉申请资料。
6、签证官有可能要求部分申请人前往捷克驻上海大使馆进行面谈。
7、可选择在杭州的签证中心递交申请,但出签时间会延长2-3个工作日。
8、如有出行计划,请尽早办理。在未获知签证结果并拿到护照前,建议不要支付交通、住宿等旅行费用。
签证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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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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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资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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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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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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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有效期需距离归国日期3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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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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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注:因签证中心对照片的要求十分严格,强烈建议选择中心提供的拍照服务40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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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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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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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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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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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住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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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不属于该领区时,需提供签发日期超过3个月且有效的居住证或暂住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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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单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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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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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用单位抬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请参考网站模板)
1、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2、申请人姓名、职务、月收入和工作年限;(如有提供工资对账单,月收入需和对账单显示金额一致)
3、行程目的、确切的准假时间、出行费用由谁负责、单位为申请人保留职位;
4、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字并盖公章,并打印签名人的名字和职务,签名人不可以是同行人或者申请人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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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资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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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有最新年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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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资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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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近三个月到六个月银行对账单(必须是公司名称开户的对账单),当申请者本人或是申请者所属公司承担费用,则必须提供。若邀请信中提及邀请方或第三方承担所有费用,则不需要提供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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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方邀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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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方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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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函需提供原件,需用邀请公司的正式信头纸打印,印有邀请公司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联系信息,内容须包括:
1、申请人的护照号码、出生日期、职务、薪酬;
2、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共停留多少天),详细行程安排;
3、出访费用由谁支付;
4、回国保证;
5、注明邀请人的姓名及职务,打印后盖章并亲笔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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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展/观展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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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展组织方邀请函原件,请注意,本文件需由正式的展会公司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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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展/观展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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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时请提供摊位确认函、摊位图、付款凭证、发票等相关摊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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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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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期资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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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名下工资卡的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余额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没有工资卡或者工资卡余额不足5万,请提供个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账单,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经常使用,余额5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如由个人支付费用,则必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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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计划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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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票预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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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提供全程的交通方式预订单,内容需为英文,例如:机票行程单、欧铁预订单、船票预订单等,请勿在未获知签证结果就先行购买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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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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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邀请方提供住宿,须有邀请方的另纸说明,需注明申请人的姓名、护照号码,同意入住的时间、详细地址、联系电话,以及邀请方亲笔签名;
2、如申请人自己负责住宿,请提供覆盖整个行程的英文酒店确认单,必须是真实预订,并显示每一位入住人的姓名(与护照拼音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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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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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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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1、保险时间需覆盖整个行程时间;
2、承保地区需同时注明签证申请国和申根区域;
3、须涵盖医疗补偿和送返费用,其中医疗补偿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